联合国世界和平委员会章程
【颁布时间】
【标题】联合国世界和平委员会章程
【发文号】
【颁布单位】联合国国际组织
【全文】
联合国世界和平委员会章程
目 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会员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一节 大会
第二节 主席
第三节 理事会
第四节 内设组织机构
第四章 附则
本会中文名称:联合国世界和平委员会,英文名称:United Nations World Peace Committee。
本会是不以盈利为目的,非政府、无党派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组织。目的是促进各国政府以及民间和平组织的协作,加强相互间的交往与合作,推进国际和平及安全,为构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,实现人类和平共存发挥积极作用。
本会的宗旨:
1、积极促进各国政府以及民间和平组织的共同协作,加强相互间的交往与合作,推进国际和平及安全;
2、努力促成各国间争端的协商解决,促进相互理解与包容,避免冲突与战争的发生;
3、积极开展冲突与战后调停,促进战后世界的和平与安全;
4、研究探索防止冲突与战争和约束战争发生的制度与机制,消除战争危险;
5、努力构建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,实现人类和平共存。
本会的原则:
1、所有会员不分国籍、种族、性别、语言、信仰、文化教育程度,一律权利平等;
2、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和国际法,遵循国际社会公认的道德风尚;
3、热爱世界和平,秉持公平正义,支持以非暴力途径化解冲突;
4、自觉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。
会员的权利与义务:
(一)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本委员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
3、获得本会依据本章程所提供的服务及支持;
4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(二)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1、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3、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;
4、关心、支持并参加会活动。
5、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意见,提供有关资料。